
乘車守則
NOTES TO PASSENGERS
1. 乘客在登車前必須帶備有效出入境證件及有效車票,逾時作廢。
2. 三歲以下小童不佔座位免票,三歲或以上須購全票。
3. 因故退票須提前48小時,手續費為票價的50%;改票須提前24小時,手續費每張$20元(國內入民幣計)。
優惠車票不設退票及掛失。
4. 當天文台改掛八號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後,所有班次將會停駛。如乘客因受停駛影響不能出發之乘客,
可於一星期內親臨本公司辦理退票或改票手續。
5. 本公司不接受載攜帶應課稅物品之乘客,有權拒絕攜帶易燃,腐蝕性物品或槍械,及中港政府邊檢海關禁止進出口
之物品乘客乘車。
6. 隨身攜帶或擺放在車輛行李箱內的行李物品,由乘客自行保管負責,如有遺失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7. 每位乘客可免費攜帶壹件10公斤以下行李,或其體積長闊高加總和不得超過150cm,如超過規定,本公司有權拒絕
接載,或可要求購買多一張成人車票作為行李票。
8. 乘客在出入境時如因個人證件,行李物件等被查驗而阻延通關,本公司司機有權酌情等候與否/或等候時間之
決定,乘客不得籍詞索償。
9. 由於路面交通狀況、出入境延誤、機件故障、交通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引致班車未能按時到達,本公司不負責。
10. 本公司及與合作營運車輛的機構在粵港兩地均已按規定購買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一切交通安全和保險責任概由
乘客乘坐車輛所屬公司或機構負責。除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規定所作出之合理賠償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
何其他賠償責任。
11. 如車輛在內地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必須留在現場等待當地公安及交警在事發現場處理及記錄後,方可離開
現場,擅自離開現場或沒有交警在事故現場記錄而導致保險無據可依而拒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12. 本公司修訂此〈乘車守則〉不作另行通知, 以本公司網頁 www.23970333.com.hk 公佈為準。